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8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 5号)和《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学生评选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经班级推荐、学院审核、并报请学校同意,拟推荐胡艳纯等95名同学参评2018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现将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生处(学工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书面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的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
3、公示时间。从2018年3月7日起至2018年3月9日止,共3天。
4、受理电话。88223309 潘老师
附件:2018届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xls
学生处(学工部)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