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药科职业大学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四明路666号
电话:0574-88839027 / 88839028
88839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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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岗位设置
岗位职责
1
综合(人武)岗
1.负责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部门各类公文处理和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
2.负责重要工作的综合协调与督办;
3.负责综合宣传、信息统计、对外联络和来访接待工作;
4.负责部门工作档案、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内务工作;
5.负责部门印章管理,各类经费预算、结算工作;
6.负责学生军训组织实施工作;
7.负责做好征兵宣传、咨询、报名、体检、政审、定兵等工作;
8.负责配合做好退伍学生的复学和优抚工作;
9.完成和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2
思想政治教育岗
1.负责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总结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负责大学生思政类日常教育、主题教育、文明养成、仪式教育等工作;
3.负责大学生各类先进典型的培塑和宣传工作;
4.负责辅导员、班主任和兼职学生政工作队伍建设;
5.负责组织开展学生思政教育工作的相关科学研究;
6.负责浙药学工新媒体运营管理,抓好网络思政工作;负责学生思想动态、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工作;
7.完成和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3
就业创业管理岗
1.负责制定学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计划,制定和完善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相关政策制度,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2.负责开展就业指导、咨询工作,为大学生提供就业信息、求职技巧、实用技能培训等综合服务;
3.负责浙药健康创客公社的日常管理与运营工作,做好学生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实践和创业项目孵化服务工作;
4.负责开拓校外就业资源,搭建供需洽谈平台,接待用人单位,举办校园就业市场;
5.负责就业推荐表管理、协议书签订、组织实施毕业派遣,协调毕业生文明离校;
6.负责做好学生就业创业调查研究工作,建立就业质量跟踪体系,为学校教育改革和人才培养提供反馈。
4
心理健康教育岗
1.负责制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与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健康知识普及、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
3.负责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普查,管理学生心理健康档案;
4.负责引导学生开展心理健康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指导学生心理健康社团;
5.负责发现、评估、通报学生中的心理危机,并实施危机干预;
6.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工作队伍建设;
5
学生事务管理岗
1.负责制定学生事务管理工作计划,制定和完善学生事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2.负责开展学生各类评奖评优、学风建设、学业指导工作;
3.负责奖、勤、补、贷、免等相关帮困助学和学生保险工作;
4.负责校纪校规教育、安全法制教育和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预防和处理影响学生安全稳定的各类突发事件;
6.负责学生档案管理;
7.负责学生事务大厅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8.负责社区公寓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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