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在高校校园升挂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具体规定,是维护国旗尊严、增强广大师生国家观念和增进爱国主义情感教育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强青年学生的责任感、使命感,激发青年学生的爱国爱校之情和成才报国之志,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升国旗仪式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升国旗仪式于教学周周一7:30在校田径场举行,各学院升国旗仪式具体时间见时间安排表。
二、参与人员
各学院在校学生,党委(党总支)书记、学生工作副书记,学生工作秘书,辅导员,班主任。
三、流程
(一)7:20参加人员按指定位置列队;
(二)7:30举行升国旗仪式:出旗,升国旗,奏唱国歌;
(三)国旗下讲话。
四、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按照时间安排组织好升国旗仪式活动;
(二)参加人员应着装得体,升国旗时须面对国旗行注目礼,保持庄严肃穆;
(三)国旗下讲话主题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学院具体情况自定,内容简短、教育性强;
(四)各学院需加强对学生参加升国旗仪式的考勤工作,对无故不参加者要严肃教育。
五、时间安排
序号 |
日期 |
学院 |
1 |
3月17日 |
药学院 |
2 |
3月31日 |
制药工程与生物技术学院、化妆品学院 |
3 |
4月7日 |
药商学院、医药数字化技术学院 |
4 |
4月28日 |
中药学院 |
5 |
5月12日 |
食品学院、健康管理学院 |
6 |
5月26日 |
医疗器械学院 |
7 |
6月9日 |
护理学院 |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