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升国旗仪式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5日 15:13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在高校校园升挂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具体规定,是维护国旗尊严、增强广大师生国家观念和增进爱国主义情感教育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强青年学生的责任感、使命感,激发青年学生的爱国爱校之情和成才报国之志,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升国旗仪式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升国旗仪式于教学周周一7:30在校田径场举行,各学院升国旗仪式具体时间见时间安排表。 二、参与人员 各学院在校学生,党委(党总支)书记、学生工作副书记,学生工作秘书,辅导员,班主任。 三、流程 (一)7:20参加人员按指定位置列队; (二)7:30举行升国旗仪式:出旗,升国旗,奏唱国歌; (三)国旗下讲话。 四、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按照时间安排组织好升国旗仪式活动; (二)参加人员应着装得体,升国旗时须面对国旗行注目礼,保持庄严肃穆; (三)国旗下讲话主题要求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结合学院具体情况自定,内容简短、教育性强; (四)各学院需加强对学生参加升国旗仪式的考勤工作,对无故不参加者要严肃教育。 五、时间安排
序号 |
日期 |
学院 |
1 |
3月18日 |
药学院 |
2 |
4月1日 |
制药工程与生物技术学院、化妆品学院 |
3 |
4月15日 |
药商学院、医药数字化技术学院 |
4 |
4月29日 |
中药学院 |
5 |
5月13日 |
食品学院、健康管理学院 |
6 |
5月27日 |
医疗器械学院 |
7 |
6月3日 |
护理学院 |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4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