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拟获得2020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做好2020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 10号)和《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学生评选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经班级推荐、学院审核并公示、学校研究,决定将拟获得2020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生处(学工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书面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反映问题的要求。反映问题要本着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
3、公示时间。从3月9日起至3月13日止,共5个工作日。
4、受理邮箱。1208044067@qq.com 王老师
学生处(学工部)
2020年3月9日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拟获得2020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