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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浙江药科职业大学第二届“远志十佳学生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3日 15:18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大力弘扬和培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挖掘、宣传、表彰一批我校大学生先进典型,用榜样力量激励和带动全体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营造良好校风学风,激励学生精神成人、技能成才、全面成长,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团结奋斗,决定开展学校第二届“远志十佳学生人物”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学生

二、评选标准

(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热爱祖国、关注社会、恪守药德、勤奋学习、创新创业、志愿服务、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具有一定影响力和感召力,在全校学生中有引领示范作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是指:

1.模范践行“医药人誓词”,恪守药德,精研药术,敬畏生命,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厚朴守正,严守药规,精益求精,有良好的诚信意识和医药职业操守。

2.面对家庭的贫困、身体的疾患或者突如其来的打击和挫折,有勇气接受生命的挑战,自立自强,百折不挠。

3.尊敬师长,孝敬父母,有突出感人的事迹;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积极参与、组织各种爱心捐助和志愿活动。

4.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全面发展,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出色,深受老师、同学好评。

5.在突发事件中临危不惧,见义勇为,为集体或他人挽回、减少损失,事迹被广泛认同。

6.在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各类竞赛活动中有突出表现,为学校赢得荣誉。

7.在入伍服义务兵役期间表现优异、事迹先进,或受到部队表彰、取得过突出的成绩。

8.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经评选组织方认可可以参评的。

(二)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学习刻苦,在校期间课程无补考记录。

(三)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参评学年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同等条件下,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者优先考虑,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残疾(持有残疾证或经学院会议研究认定同等情况并报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学生除外。

三、名额设置

评选“远志十佳学生人物”10名。

四、评选程序

1.报名推荐阶段

各学院通过召开宣传动员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师生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调研基础上,各学院推荐产生候选人名单。

2.专家初评阶段

由学校组织专家组对候选人进行初审,产生入围候选人名单,原则上不超过15人。

3.师生评选阶段

学校在对入围候选人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组织发动师生在学校微信公众号上积极参与投票。

4.综合评审阶段

学校邀请专家、学校领导、学院和相关部门领导结合大众评选结果对入围候选人进行复评,评选出校第二届“远志十佳学生人物”10名。

5.颁奖表彰

举行颁奖典礼,颁发荣誉证书。

6.宣传先进事迹

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演讲会、报告会、主题团日活动等多形式宣传“远志十佳学生人物”事迹,树立可亲、可敬、可学的学生身边的先进典型,为立德树人和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内涵、提供助力。

五、活动要求

(一)各学院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在推荐和选拔的基础上,药学院、制药工程学院、药商学院、中药学院原则上推荐候选人不超过3名;食品学院、医疗器械学院原则上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名;护理学院原则上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名,推荐候选人要严格把关、好中选优。

(二)各学院充分利用线下主题分享会、线上新媒体等多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人人参与的评选活动氛围。

(三)评选活动坚持公正、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推荐、评选的学生事迹要真实、突出、有影响力,重视挖掘基层个人的先进事迹。

(四)根据《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学生奖助工作实施细则》规定,评选学年荣获“远志十佳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可以申请远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远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之间不兼得,可以与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兼得。

六、材料上报要求

(一)材料应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反映候选人先进事迹,突出候选人的个性品质,生动展现我校学生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提交《附件1 浙江药科职业大学第二届“远志十佳学生”候选人推荐登记表》,需电子稿和纸质稿一份。

(三)按统一格式提交推荐材料《附件2 浙江药科职业大学第二届“远志十佳学生”候选人推荐材料(样本)》,包括100字左右的人物简介、座右铭及8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着重挖掘和表现候选人的先进事迹,以第三人称撰写),推荐材料电子稿即可。

(四)推荐人所有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于2024年3月19日下班前及时报送。电子稿发送学工部张景绚老师,纸质稿送至远志文化中心204。联系人:张景绚,联系电话:18892670121/690121。


附件1:浙江药科职业大学第二届“远志十佳学生”候选人推荐登记表

附件2:浙江药科职业大学第二届“远志十佳学生”候选人推荐材料(样本)

学工部(学生处)、团委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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