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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升国旗仪式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5日 15:13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在高校校园升挂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具体规定,是维护国旗尊严、增强广大师生国家观念和增进爱国主义情感教育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强青年学生的责任感、使命感,激发青年学生的爱国爱校之情和成才报国之志,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升国旗仪式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升国旗仪式于教学周周一7:30在校田径场举行,各学院升国旗仪式具体时间见时间安排表。

二、参与人员

各学院在校学生,党委(党总支)书记、学生工作副书记,学生工作秘书,辅导员,班主任。

三、流程

(一)7:20参加人员按指定位置列队;

(二)7:30举行升国旗仪式:出旗,升国旗,奏唱国歌;

(三)国旗下讲话。

四、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按照时间安排组织好升国旗仪式活动;

(二)参加人员应着装得体,升国旗时须面对国旗行注目礼,保持庄严肃穆;

(三)国旗下讲话主题要求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结合学院具体情况自定,内容简短、教育性强;

(四)各学院需加强对学生参加升国旗仪式的考勤工作,对无故不参加者要严肃教育。

五、时间安排

序号

日期

学院

1

318

药学院

2

41

制药工程与生物技术学院、化妆品学院

3

415

药商学院、医药数字化技术学院

4

429

中药学院

5

513

食品学院、健康管理学院

6

527

医疗器械学院

7

63

护理学院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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