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
学校主页 | 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综合事务 > 公寓管理 > 正文

关于进一步严格学生请假制度与学生公寓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14日 14:55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请假管理及学生公寓管理工作,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请假审批制度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活动。对于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学生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学院需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

2、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课余时间出校必线上报备(“今日校园APP”),出市、出省必审批。学生非必须不出市、出省,必须出市、出省的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并审批。

二、严格学生公寓管理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每日22:30由公寓管理员统一关闭公寓大门,晚归学生须到公寓值班室凭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寝室。学生公寓晚间关闭后,学生不得通过攀爬阳台等行为进入寝室。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对于有特殊情况需要校外住宿或者临时外出不归宿的,学生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学院需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未办理请假及审批手续擅自校外住宿的,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2寝室卫生、内务要求做到物品摆放整齐,桌面整洁无杂物,地面清洁无垃圾等杂物,床单整洁,床面平整,卫生间干净无异味。

3、学生公寓内严禁违章用电、吸烟或使用违禁电器。违禁电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未列明的电器由检查人员现场裁定是否为违禁电器):额定功率超过800W的电吹风、暖手宝、电热毯、电磁炉、热得快、取暖器、电炉、电热杯、电饭锅、电火锅、电炒锅、电炖煲、电热水壶、蒸蛋器、卷发棒等。

三、工作要求

1、建立工作网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的请假管理和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建立从院领导到辅导员、班主任、班干部等上下贯通的工作网格,加强校纪校规教育,将工作任务和责任具体分解落实到人,提高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管理工作实效。

2、强化排查力度。各学院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深入学生公寓,排查卫生安全隐患。借助“辅导猫”平台等相关方式每日做好学生的考勤、查寝等工作,对于存在未按规定请假外出、夜不归宿、晚归、寝室存在卫生安全问题等现象的学生、寝室及班级,要做好教育整改工作。对教育引导不改,违反相关规定的,按校纪校规进行处理。

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学生考勤及学生寝室卫生、安全的自查工作,对于存在的问题要集中整治,学生处(学工部)将不定时组织抽检(抽检结果将予以公开通报),通过齐抓共管,为广大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与生活环境。

学生处(学工部)

20201214

Copyright © 2018  浙江药科职业大学-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版权所有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四明路666号 电话:0574-88222701 / 88223309 / 88222713 传真:0574-88222713 / 88222701